离退休工作处部门职责
离退休工作处是学校负责离退休职工服务和管理的职能部门。
(一)工作职责
1.负责宣传落实党和国家及学校关于离退休工作的方针政策。
2.负责学校离退休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,审批学校划拨的离退休活动经费的使用。
3.负责组织全校性的离退休活动,组织重阳节、春节等重大节日的庆祝慰问活动。
4.负责离退休人员活动室、设施的管理、使用。
5.负责指导、协调校老年协会、老教授协会、老教师文体协会等离退休群众组织的活动。
6.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统计报表工作。
7.牵头负责学校领导组织学校重大事件的通报会、座谈会,及时反映离退休人员对学校改革、发展、稳定、创新的合理意见和要求。
8.协助学校领导召开各教学院、部门分管离退休工作的负责人会议,检查、了解各教学院、部门离退休工作的情况,交流经验,研究布置工作。
9.负责及时探望、探望、慰问生病的离退休老同志;对孤寡老人、无子女老人给予更多的关心和帮助,收集意见与建议,及时向上反映。
10.牵头负责并会同亲属、原工作单位及有关部门,妥善处理去世离退休人员的善后事宜。
11.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(二)下设科级机构
老干科。研究拟订加强老干部工作的规定和方法;负责协调老干部政治待遇、生活待遇的落实工作;指导老干部党支部建设,加强老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,掌握老干部工作信息和动态。协同有关部门安排好老干部健康疗养和健康检查工作;安排老干部节日走访慰问、日常活动开展;负责老干部来信来访工作;承担离退休老干部信息综合等工作。协助处领导做好老协和老教授协会工作。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(三)岗位编制
岗位编制6人。设处长1名,副处长1名,科级1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