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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问负责制度

作者:        审核:        日期:2022-10-11        来源:        浏览量:


一、首问负责制是指服务管理对象以及外部人员到我处办事、来访、电话询问等,接受询问的首位工作人员必须负责接待、办理、解答或交经办人办理的制度。

二、首问责任人是指首位接洽办事、来访、电话询问的工作人员。

三、首问责任人的职责:

1、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的,要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;不能当场办理的,要“一次性告知”有关办理的事项,并耐心解答对方的询问。

2、不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的,要主动告知或引导到有关经办部门或经办人;经办部门无人或经办人不在时,应接下需办事项,并记下联系电话,再交经办人办理。

3、不属于本单位或本部门职责范围的,应耐心解释清楚并告知承办单位。

4、属于电话咨询的,应按上述原则给予答复或处理。

四、首问责任人要对接待办理、解答的事项记录在工作日志上,处理结果要记录清楚。

五、首问责任人在接待办事人时,应文明礼貌、主动热情,做到耐心、细致、周到、负责,让每位来访、来电、办事人员高兴而来,满意而归,做老同志的贴心人。杜绝推诿、搪塞、久拖不办或根本不办的现象和行为。一经发现,严肃处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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